隐私政策
我们重视您的隐私
在 Optibide,我们非常重视您的隐私。对于我们通过网站收集的任何信息,我们始终尊重并保护您的隐私权。
[Optibide](以下简称“本公司”)遵守《信息通信网络促进及信息保护相关法律》《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并竭尽全力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
本隐私政策说明了“公司”如何收集、使用、保存用户的个人信息,以及这些信息的使用目的和安全管理方式。
第1条(个人信息的收集项目及目的)
“本公司”仅在以下目的范围内收集并使用个人信息。所收集的个人信息仅限于提供服务所必需的最少信息,并且不会在未取得“用户”同意的情况下进行收集。
1. 会员注册及使用服务时的收集项目
- 必填信息:姓名、电子邮箱地址、密码、手机号码,(如为未满 14 周岁的未成年人,还需提供法定代理人信息)
- 收集目的:会员身份识别、确认服务使用意向、身份验证、提供服务、处理客户咨询与投诉、发送通知与公告事项"
2. 住宿及旅游服务预订/支付时的收集项目
- 必填信息:预订人信息(姓名、联系方式、电子邮箱),支付信息(信用卡信息、账户信息等),旅行相关信息(出发日期、返程日期、人数、住宿/服务类型等)
- 收集目的:处理合作伙伴服务的预订与支付,向合作伙伴传达预订信息,通知预订确认及变更事项,处理退款,开具收据/发票
3. 合作伙伴注册及服务提供时的收集项目(仅限住宿及旅游服务合作伙伴)必填信息:
营业执照注册号、公司名称(或商号)、代表人姓名、营业场所地址、联系方式(代表电话、电子邮箱)、银行账户信息(用于结算)、所提供服务的详细信息(住宿信息、服务 型、价格、图片等)、营业许可/申报证明信息、责任保险投保信息
- 选择性信息:企业官方网站地址、标志(Logo)图片、负责人信息(姓名、联系方式)
- 收集目的:合作伙伴注册及资格审核、服务提供合同的签订与履行、服务管理、结算处理、公告事项传达、纠纷解决
4. 服务使用过程中自动收集的项目
- 收集项目:IP 地址、服务使用记录(访问时间、使用内容)、设备信息(操作系统类型、浏览器类型)、Cookie、访问日志、移动设备信息(设备型号、操作系统版本)
- 收集目的:改善服务质量、提供个性化服务、防止不当或欺诈性使用、统计分析
5. 咨询及客户问询时的收集项目
- 收集项目:姓名、电子邮箱地址、联系方式(根据咨询内容,可能会请求提供额外信息)
- 收集目的:处理咨询与投诉、应对不满事项、提供准确的信息
第2条(个人信息的保留及使用期限)
“本公司”原则上在个人信息的收集及使用目的达成,或“用户”注销会员资格或撤回同意时,将立即销毁其个人信息。
但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必要保存的,“本公司”将按照该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保存个人信息。
- 有关合同或撤回订购等的记录:5 年(依据《电子商务等消费者保护相关法律》)
- 有关付款结算及商品/服务提供的记录:5 年(依据《电子商务等消费者保护相关法律》)
- 有关消费者投诉或纠纷处理的记录:3 年(依据《电子商务等消费者保护相关法律》)
- 网站访问记录:3 个月(依据《通信秘密保护法》)
- 有关标示/广告的记录:6 个月(依据《电子商务等消费者保护相关法律》)
- 有关个人位置信息的记录:1 年(依据《位置信息的保护及利用相关法律》)
- 其他经个别同意收集的情况:在用户同意的期间内保存
第3条(个人信息的销毁程序及方法)
“本公司”在个人信息的收集及使用目的达成后,将立即销毁相关信息。
1. 销毁程序:“用户”为注册会员等目的所输入的信息,在收集及使用目的达成后,将被转移至单独的数据库(如为纸质资料,则移至单独的文件柜),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保存一定期限后予以销毁。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该等个人信息不会被用于保存以外的其他任何目的。
2. 销毁方法:
- 电子文件形式:采用无法复原记录的技术性方法进行删除。
- 纸质文件:通过碎纸机粉碎或焚烧方式进行销毁。
第4条(个人信息的提供及委托)
1. 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公司”原则上不向外部提供“用户”的个人信息。但在以下情况下,作为例外处理:
- 经“用户”事先同意的情况。
- 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在为调查目的,依照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应调查机关的要求提供的情况。
- 为进行合作伙伴服务的预订及提供,而向相关“合作伙伴”提供“用户”的预订信息的情况:仅提供履行服务所必需的最少信息,包括预订人姓名、联系方式、预订日期、人数等。
2. 个人信息处理业务的委托:
“本公司”为了顺利提供服务,按如下方式委托第三方处理个人信息。在签订委托处理合同的过程中,本公司采取了确保安全性的措施,包括遵守与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个人信息保密义务、禁止向第三方提供个人信息,以及在发生事故时承担相应责任等。
a. 委托对象:
i. 支付代行机构
ii. 系统运营及维护服务商
iii. 身份验证服务提供商
iv. 住宿及旅游服务合作伙伴
b. 委托业务内容:
i. 支付处理及防止支付欺诈
ii. 服务系统的开发、运营及数据存储
iii. 身份验证及身份识别
iv. 预订信息传达及为提供服务所需的信息共享(属于向第三方提供)
第5条(用户及法定代理人的权利及行使方式)
1. “用户”及其法定代理人(未满 14 周岁的未成年人),可随时查询或修改已登记的个人信息,并可请求注销会员资格(撤回同意)。
2. 如需查询或修改个人信息,可通过“本公司”的“我的页面”或“信息修改”功能进行;如需注销会员资格,可使用“申请注销”功能。
3. 当“用户”请求更正个人信息中的错误时,在完成更正之前,本公司将不会使用或向第三方提供该等个人信息。此外,如错误的个人信息已提供给第三方,本公司将立即通知该第三方更正处理结果,以确保完成相应的更正。
4. 对于根据“用户”或其法定代理人请求而注销或删除的个人信息,“本公司”将按照第2条(个人信息的保留及使用期限)所规定的内容进行处理,并采取措施确保该等个人信息不得被用于或查阅于其他任何目的。
第6条(个人信息自动收集装置的设置/运营及拒绝)
1. Cookie(Cookies):“公司”为向“用户”提供定制化、个性化服务,使用用于存储并不时读取“用户”信息的 Cookie。Cookie 是网站运营服务器发送至“用户”计算机浏览器的一种极小型文本文件,并存储于“用户”计算机的硬盘中。
2. Cookie 的使用目的:通过分析“用户”的访问频率、访问时间等信息,了解“用户”的偏好与关注领域,并将其作为服务改进与优化的参考依据,同时用于提供定向营销及个性化定制服务。
3. 关于 Cookie 安装的选择权:“用户”对 Cookie 的安装拥有选择权。因此,“用户”可以通过在网页浏览器中设置选项,选择允许所有 Cookie、在 Cookie 被保存时进行确认,或拒绝保存所有 Cookie。
- 设置方法示例(以 Internet Explorer 为例):网页浏览器顶部的【工具】 > 【Internet 选项】 > 【隐私】 > 【高级】
- 但请注意,如拒绝保存Cookie,部分服务的使用可能会受到限制。
第7条(为保护个人信息所采取的技术性/管理性措施)
“本公司”为安全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已制定并实施以下技术性及管理性措施。
1. 个人信息加密:密码采用加密方式进行存储和管理,重要数据通过文件加密或访问锁定等方式进行保护。
2. 防范黑客攻击等的对策:为防止因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等导致的个人信息泄露或损毁,本公司已安装安全防护程序,并定期进行更新与检查;同时,将系统部署于对外部访问加以控制的区域,并通过技术性及物理性方式进行监控与阻断。
3. 限制对个人信息处理系统的访问:通过对处理个人信息的数据库系统的访问权限进行授予、变更及撤销,对个人信息的访问进行严格控制;同时,使用入侵防御系统,防止来自外部的未经授权访问。
4. 最小化个人信息处理人员及培训:本公司将可接触和处理个人信息的人员限制在最小范围内,并为加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定期对相关人员实施教育与培训。
5. 制定并遵守内部管理制度:为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处理,我们已制定并严格执行内部管理制度,以防止个人信息的泄露、滥用或未经授权的访问。
第8条(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及负责部门)
“本公司”为统筹个人信息处理相关业务,并处理与个人信息处理有关的“用户”投诉及损害救济等事项,
特此指定如下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及负责部门。
-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李贤承] / [代表] / [联系方式或电子邮箱地址]
- 个人信息保护负责部门:[客户管理部] / [联系方式或电子邮箱地址]
“用户”在使用“本公司”服务过程中,如对个人信息保护相关事宜(包括咨询、投诉处理、损害救济等)有任何疑问,均可向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或负责部门进行咨询。“公司”将对“用户”的咨询及时给予答复并予以处理。
第9条(权利侵害救济方式)
1. “用户”可向以下机构咨询有关个人信息侵害的损害救济及相关咨询事项。个人信息侵害举报中心(由韩国互联网振兴院运营)
-(无需区号)118
< https://privacy.kisa.or.kr >
2. 个人信息争议调解委员会
-(无需区号)1833-6972
3. 大检察厅网络犯罪调查科:
-(无需区号)1301
4. 警察厅网络安全局:
-(无需区号)182
第10条(告知义务)
本个人信息处理方针如因法律及政策变更或安全技术变更而发生内容的新增、删除或修改,“公司”将至少提前 7 日通过“服务”内公告事项进行告知。但如涉及个人信息的收集及利用、向第三方提供等对“用户”权利产生重大影响的变更,则将至少提前 30 日进行告知。
附则
本个人信息处理方针自 2025 年 9 月 3 日起生效。
